公 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协议,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02月09日起,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纸质材料收取及办理结果发放均在综合受理窗口完成,各业务科室不再单独受理。
二、受理地点
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二楼西北侧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三、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内容
(一)2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三)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四)3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五)1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六)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自2021年02月09日起,如仍存在部门业务科室收取材料、发放办理结果等行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市大数据局政务环境科0376—6515159
市政务服务中心效能督查科0376—6369789
特此公示。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02月09日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信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豫ICP备2020036809号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MAIL:xysmva@163.com
Powered by PHPYun.